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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局长兰荣庆同志讲话
2008-08-21 13:09  文章来源:叶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商务局局长兰荣庆同志
在全县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经营秩序工作会议上的
讲 话
同志们:
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召开今天这个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落实国务院2008年7月30日召开的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宣传贯彻新《条例》和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经营秩序工作,会上李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借此会议之机,首先我就目前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如何宣传贯彻好新《条例》,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的经营秩序工作谈几点看法和认识。
一、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实施十年,修订后的新《条例》于今年8月1日已开始实施。我县从1998年12月份开始,正式启动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县经贸委、县畜牧局曾先后分别主管过此项工作,2008年4月12日,县政府根据新《条例》规定,正式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移交县商务局主管。县商务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随即确定一名副局长具体抓,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2008年4月15日,重新组建了县畜禽屠宰管理稽查大队,购置了执法车辆,为全县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和稽查工作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
(一)、制定和完善了生猪屠宰管理和执法人员工作制度和各项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懂法、守法,准确执法,依法行政。
(三)、开展了对全县生猪屠宰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对照商务部颁布实施的《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证标准》,对全县17个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排查,结果只有叶县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和叶县红星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两家企业符合认证标准,而15个乡级定点屠宰企业全部达不到认证标准,县商务局根据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县食品公司要求这15个乡级定点屠宰企业立即停止屠宰活动,接受处理。
(四)、实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规范生猪产品经营行为,对外地生猪产品的进入我们履行了资格审查、申请报批等方面的管理,严防不合格生猪产品流入我县市场,对市场上经营的生猪产品实行生猪产品采购登记制度,建立生猪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的生猪产品必须100%来自于定点厂。
(五)、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县畜禽屠宰管理稽查大队坚持24小时值班和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依照《条例》对发现的生猪屠宰违法案件从严从重打击,自商务局主管此项工作的三个多月时间内,共处理各类生猪屠宰违法案件14起,收缴不合格生猪产品280余公斤,有效地遏制了私屠滥宰等违法案件的发生。
虽然在这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商务局在生猪屠宰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我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生猪屠宰企业条件差、屠宰设备和屠宰技术落后,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猪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商务局主管此项工作的时间较短,对生猪屠宰的管理业务和依法行政方面都处在学习和探索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管理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准确执法。
2、生猪屠宰企业基础条件差、屠宰技术落后、生产条件有待改善,全县共有17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中乡级定点屠宰厂(场)15个,县城2个,这15个乡级定点屠宰厂均属叶县食品公司管理,其厂房多为70—80年代的建筑物,大部分已年久失修,厂区内垃圾遍地、杂草丛生,各种附属建筑物和障碍物杂乱无章,屠宰技术为“一口锅,一把刀”的最原始屠宰方式,且屠宰技术人员、检验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极度匮乏。对照商务部颁布的《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证标准》,这15个乡级定点屠宰企业已不具备生猪定点屠宰的条件。目前,我县只有县城的两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叶县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和叶县红星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符合等级标准,属合格企业。
3、乡村地区私屠滥宰严重,生猪产品经营市场上经营的生猪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存在严重的肉产品安全隐患。
由于15个乡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已不具备屠宰条件,所以农村地区的生猪产品来源多为不法商户的私屠滥宰产品,其屠户的生猪产品即达不到卫生标准,又未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产品流入市场后,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解决乡村生猪产品的供应问题,已成为我县的当务之急。
4、生猪屠宰管理和稽查工作局面被动。
目前,县生猪屠宰管理稽查大队的稽查范围仅限于县城城区,各乡(镇)的稽查工作,由于没有相关配套措施而无法开展。因此必须尽快解决各乡(镇)生猪产品的来源问题,继而开展乡(镇)生猪屠宰管理的稽查工作,确保让全县城乡居民吃上安全放心的肉食品。
针对以上存在这些问题,今天会议以后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二、宣传贯彻新《条例》工作
2008年7月30日,国务院召开了宣传贯彻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商务部、卫生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都作了重要讲话,市商务局下发了《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我县也要结合全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县商务局已印发《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公告600份,宣传册400份,将通过各乡镇定点办予以张贴发放。同时,还要出动两台宣传车,从8月15号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城乡开展巡回宣传工作,同时还要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希望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定点办,对宣传贯彻新《条例》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协助县商务局做好工作,在此我代表县商务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经营秩序工作
前面我已提到全县15个乡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已不具备生猪屠宰条件以及农村生猪产品经营秩序混乱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作了如实的汇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决定对全县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秩序进行整顿和规范。在具体整顿规范工作中,需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乡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去留问题。二是各乡(镇)生猪产品的供应问题。第一个问题,各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去留问题,鉴于这15个乡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已不具备生猪屠宰条件,商务局已明确要求县食品公司限期整改,县食品公司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已表示了放弃整改的愿望。为此,县商务局将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依法停止这15个企业的生猪屠宰行为,并上报市政府撤销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第二个问题,各乡(镇)生猪产品的供应问题,由于各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已停止屠宰工作,这就使乡镇生猪屠宰工作出现了空白,对此,县商务局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做了详细汇报,提出了由叶县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对全县生猪产品统一配送的建议,得到领导同意后,我们积极组织县食品公司及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负责人,到焦作市博爱县等地参观学习,学习借鉴外地的配送经验,帮助县食品公司制定全县生猪产品统一配送方案。目前县食品公司生猪产品统一配送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序,从2008年 月 日起将全面组织实施,县食品公司实行的全县生猪产品统一配送工作,将会有效解决我县农村地区生猪产品的供应问题,希望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给以大力支持和协助把好事办好,确保把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四、加大稽查力度,为全县生猪产品统一配送工作保驾护航
全县生猪产品统一配送工作能否顺利实施,除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外,稽查工作是其中的关键。县商务局将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人力、物力加大稽查力度,并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畜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各类违犯《条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全县生猪产品统一配送工作,创造良好的经营和工作环境。
同志们,希望通过今天这个会议,能有效解决目前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实现让全县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肉食品。我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今天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一定会得到全面落实,全县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一定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谢谢大家!





二○○八年 八月 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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